各市教育局、沈铁教育处、辽油基础教育部:
根据《关于加强中小学外语教学
开展中小学“双语”教学实验的意见》(辽教发【2002】9号)文件精神,从今年春季开始,在我省18所小学数学、科学学科和17所初中、18所高中生物学科启动了“双语”教学实验工作。半年来,这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了进一步保证“双语”教学质量,达到预期的实验目标,现将本周期“双语”教学实验有关问题的调整意见通知如下:
一、调整实验学校
实践证明,小学开展“双语”教学,符合语言的发展规律,有利于培养学生语言的听、说与交际能力。因此,小学省级实验学校由现在的18所增加到100所。新增的学校名额分配间附件1。各市要抓紧时间落实新增实验校,将名单与8月25日前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以便及时开展师资培训等工作。各市初、高中省级实验学校规模本周期不再扩大。目前实验条件欠缺,年内无法开设实验课程的学校,取消省级实验校资格。
二、调整实验课程
本周期中小学“双语”教学实验课程原定为小学的数学、科学、艺术和选修课程,初、高中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艺术和选修课程,现根据半年来的实验情况加以调整。小学实验课程为数学、科学、艺术(音乐、美术)和计算机,其中,小学数学“双语”教学实验,实验学校可根据本校实际自愿参加,小学科学、艺术(音乐、美术)和计算机等课程“双语”教学实验,省级实验学校原则上都应参加,初、高中“双语”教学实验课程为生物、信息技术,其它学科省不作统一安排,实验学校可根据本地、本校实际自愿选择,自选实验课程必须保证质量。
三、聘请外籍教师工作
外籍教师聘请,在省聘请的基础上,各市和各实验校也要广开门路,拓宽渠道,积极工作。原分配到各市的指标(见附件2)要按计划完成。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等城市以自行聘请为主,省聘请的外籍教师主要安排在其它城市。外教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有外教聘请资格的实验学校,可对聘请的外籍教师独立进行管理;没有外教聘请资格的实验学校,可由市与所在区域的高校联系,聘请来的外籍教师,依托高校进行统一管理,安排到实验学校开展教学工作。
四、聘请专家指导工作
辽宁省翻译学会是由省内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从事外语教学、研究和翻译的一些学者、专家、教授组成的学术团体,学会主要成员均有在国外工作和学习的经验,他们有为“双语”教学实验无偿工作的热情,我们赞同专家们参与或指导我省的“双语”教学工作,请各市教育行政部门接待翻译学会专家(名单附后)时,做好安排。
附件:1、新增“双语”教学实验学校名额分配表
2、外教名额分配表
3、辽宁省翻译学会专家名单
二00二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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