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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6年8月20日 编辑:bigsky 有8位读者读过此文 【字体:

中共无锡市委 无锡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教育强市建设六项重点工作的决定

2005年9月8日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十五”以来,我市大力推进教育改革发展,无锡教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各项指标位于全省、全国的前列。但是,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相比,与无锡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要求相比,无论是在数量和质量,还是在效率与公平等方面都还存在着较大差距。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市委、市政府就加快推进教育强市建设六项重点工作做出如下决定。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主战略,始终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以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创新人才为根本任务,进一步统筹教育与经济社会的互动发展、区域教育的均衡发展、各级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的共同发展和青少年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加速无锡教育的优质化、信息化和国际化,加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新形势相适应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争取用三到五年左右的时间,形成大教育和教育大开放、大发展的格局,使各级各类教育的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有机统一,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劳动者素质全面提高;到2010年,各级各类教育基本达到发达国家的教育发展水平,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初步实现教育国际化,建成全国一流的教育强市,建立起较为完备的,以开放多样、高标准高质量为特点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以学习型城市为特点的终身教育体系,为我市“两个率先”和构建和谐宜人新无锡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知识贡献和智力支持。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加快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转变人才培养模式,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减轻学生负担,提高教学质量,为学生的终身成长奠定坚实的素质基础。

 

  不断强化德育工作。把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要位置,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加快构建大、中、小学相互衔接,学校、家庭、社会紧密配合的德育工作体系。每年确定并落实一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重点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积极开发优秀德育校本课程。支持中小学学生综合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在更大范围、更深层面上广泛开展“假日新视野”活动,整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活动场所和实践基地,建设更加完善的校外教育体系。重视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全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合格(示范)校创建活动。大力开展网络道德教育,普遍建立校园绿色网吧,引导学生文明上网。

  不断深化课程改革。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都要根据自身不同特点创新教学模式,改革课程结构,改进教学方式,加强课程的综合性和选择性,着力建设和完善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研究型课程相结合的现代课程体系。至2007年,所有省实验小学、省示范初中和三星级以上普通高中都要形成鲜明的课改特色。

  不断完善评价体系。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逐步推行学业成绩等级制,完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学科考查和综合素质评定相结合的评价制度,改变一次性升学考试为惟一录取标准的做法。在改革学生评价的同时,不断强化以素质教育为导向的学校办学绩效评价,引导学校由生源竞争向办学水平的竞争转变。

  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教育主管部门要指导学校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加强学生用书管理,严禁违规办班和补课行为,遏制教师有偿家教。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时间,学生早晨到校和下午放学时间由教育行政部门向社会统一公示。各学校结合各自实际,针对突出问题,制定和落实“减负”措施,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大对学校执行“减负”规定的督查力度,建立“减负”工作通报制度,对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和教师给予通报批评。

 

  (二)加快推进基础教育质量和品牌工程强化基础教育优质、均衡、高效的价值取向,全面提高基础教育阶段各类学校的办学质量和竞争能力。

 

  建设幼儿教育一体化网络。积极发展婴幼儿早期教育,把幼儿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落实社区在幼儿教育,尤其是婴幼儿早期教育中的相应责任。到2007年0-3岁婴幼儿受教育率达到85%。开展省示范性实验幼儿园创建活动,到2007年,全市省级实验幼儿园占全市幼儿园的比例达到15%。发挥骨干幼儿园的示范辐射作用,扶持薄弱幼儿园提高质量。构建以公办骨干幼儿园为龙头,以社区为依托,公办与民办相结合的幼托一体化网络。到2007年,全市每个乡镇都要办好一所示范性幼托中心,实施幼托一体化办园。

  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化水平。根据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合理调整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扶持力度,重点提高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保障水平。各市(县)区财政性教育经费新增部分主要用于农村教育。从2006年春季起,免收纯农户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今后逐步扩大受惠面。高度重视进城务工就业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全面修订和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标准,大力提升相对薄弱学校的办学水平。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辖区内师资统筹和调控,建立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紧缺教师流动教学等制度。强化校际师资交流和轮岗、支教的力度,引导优秀中青年教师向相对薄弱的学校流动。

  突出高中教育品牌化建设。坚持规模化、集约化、综合化、优质化的发展方向,合理确定普通高中的招生规模,注重普通高中教育的内涵发展和特色建设,在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的基础上,精心培育优质品牌,集中一定力量办好几所在国内乃至国际有影响的普通高中,使之成为吸引国内外生源、培养精英人才的基地。

 

  (三)加快推进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倍增计划适应打造现代制造业基地和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的要求,全面加快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跨越式发展,加快建成区域性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中心,强化职业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

 

  扩大高等教育规模。全面建成江南大学新校区,在校本科生到2007年达到2万人以上,到2010年达到3万人以上,建成研究生院,在校硕士、博士研究生达到8000人左右,建成在国内具有较大影响、特色学科领先的研究教育型多科性开放大学。加快建成北京大学(无锡)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暂定名),在校硕士以上学生到2007年达到1000人以上,到2010年达到3000人以上。大力扩大东南大学无锡分校和南京农业大学无锡渔业学院办学规模,积极兴办东南大学(无锡)研究生院。积极吸引国内一流大学来锡合作举办分校和研究生院或研究院,鼓励支持在锡高校通过中外合作办学或举办独立学院扩大招生规模。到2010年江南大学太湖学院在校生规模达到1万人。高等教育用地按土地最低保护价(低限)协议出让,相应减免有关建设规费。

  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创建职业教育与培训融合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整合现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校),使平均在校生规模分别达到5000人和1万人左右。凡整合调整的各院校,原有土地资源需要置换的,全额返还用于新校区建设,其中80%直接返还各院校专项用于新校园建设,20%由市统筹专项用于教育园区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为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技能型人才的要求,要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地办好各级各类职业院校,使全市职业院校在校生数到2007年达到20万人以上,到2010年达到30万人左右,各类培训每年达到40万人次,学历教育与培训规模比2004年翻两番。

  加快职业教育园区建设。按照开放、共享、国际化的要求,到2007年完成一期工程建设,到2010年,园区在校生规模达到10万人以上,园区各类公共配套设施和教育教学管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建成国内一流、具有国际水准的职业教育园区和职业教育改革开放试验区。

  按照“市场导向、合理定位、功能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分期建设功能齐全、技术先进、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面向全社会开放的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从2006年到2010年,市政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并从失业保险基金历年结余中集中1/3资金,专项用于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

  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扶持。加强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到2010年建成15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3—5所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做大做强无锡技师学院,争取全部列入国家职业教育重点项目。按民办机制运行的国有公立中等和高等职业院校,其增加的收费,一部分返回院校作为管理费用,另一部分由市政府统筹,专项用于院校基础实训设施建设。从2006年起,政府统筹职工教育经费的20%和教育费附加的30%以上,建立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统筹用于发展职业教育。农村成人教育经费定额由每年人均0.5元提高到人均1元,由各市(县)、区政府筹措安排使用。从2006年起,各级政府从当年失业保险基金结余资金中集中1/3,专项用于职工再就业培训,由劳动保障部门按培训项目通过招标购买服务。

  完善就业准入制度。加大就业准入制度的执行力度,逐步扩大实行就业准入的行业范围,凡技术要求高、操作规程严格、直接关系到产品质量和消费者健康以及生产安全的行业和工种,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严格培训,实行先培训、后就业。完善毕业生“双证”制度,加强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衔接与沟通,调整职业学校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将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课程纳入教学计划。部分教学质量高、社会声誉好的中、高等职业学校开设的主体专业,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其毕业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可视同相关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劳动保障部门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发挥优势的原则,在具备条件的职业院校设立职业技能鉴定站(所)或职业资格考试机构。

  鼓励校企联合办学。通过委托培养、冠名合作、岗位实习等形式,进一步拓展职业教育产教结合、产学研结合的路子,实现学校和企业的高度融合。鼓励学校与企业建立各种紧密型或松散型的办学集团。允许企业对学校直接投资或与学校合作办学,并获得相应的人才回报或经济回报;允许学校投资或合资组建与学校主体专业相关的生产性企业,并获得一定的经济回报。企业新上项目应按照项目投资的2%安排新技术培训费。对职业学校的资助和捐赠,准予在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以培养技能人才为目标的教学改革,紧密衔接劳动力市场导向和国家职业标准,根据技能人才的要求,调整专业设定和教学计划,加大技能操作训练的教学比重。在各级各类职业学校积极推广学分制,实行更加灵活的学制,鼓励同层次同类型学校学分互认。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到用人单位岗位实习的时间不少于一年,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的时间不少于半年。对每年接收实习学生占企业职工总数达到规定比例,与学校签订3年以上期限实习合作协议的企业,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大幅度提高技能教师比重,到2007年“双师型”教师达到专业教师总数的80%。职业院校面向社会招聘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对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者,允许给予一年试用期先行试用,鼓励其在试用期内取得教师资格。

 

  (四)加快推进教育国际化和教育服务贸易适应开放型经济不断发展的需要,在国际范围内吸引各类优质教育资源来锡办学,培养国际化优秀实用人才,构筑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开放教育体系。

 

  积极推进“双语”教育实验。构建从幼儿园到高中纵向衔接的“双语”教育实验体系,到2007年,全市开展“双语”教育实验的学校达到50所;到2010年,省实验幼儿园、实验小学、示范初中,以及三星级以上普通高中普遍设立“双语”教学实验班。从2006年起,各级政府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建立国际师资培训基地,定期选派优秀教师到国外进修、访问、讲学,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双语”教育师资队伍。通过中外学生交流互访、组织国际修学旅行等形式,增加学生对不同文化的直接体验,加快培养国际化人才。

  积极开展国际国内教育服务。加快制定引进国际教育培训资源和国际职业资格认证机构相关政策和办法,组织专门工作班子开展国际“招商”。大力发展教育培训产业,积极引进提高劳动者技能的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在我市举办高水平的教育机构或培训、认证机构。立足长江三角洲,面向国内外积极拓展生源市场。大幅度提高普通高中、职业院校和高等院校外地生源比例,积极吸引外国留学生。到2010年江南大学等全日制高校在读外国留学生占在校生总数达3%以上。鼓励多渠道创办网络学院、社区学院和企业学院。

  加强教育国际融合。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各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国际优质教育资源改造或新设与我市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相配套的学科或专业,允许外方参与新建学科的教学与管理。鼓励各级各类学校聘请外企外籍高级管理技术人员在学校兼职。支持各类学校根据教学需要聘请外籍教师,简化聘请外籍教师的审批手续,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批,报公安、外事等部门备案。江南大学等全日制高校具有境外教育和培训经历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比例到2007年达到10%,2010年达到20%;各职业院校全面推行国际职业资格证书。

  办好一批高水平的外商子女学校。

  鼓励有资格接收外籍学生的学校招收在锡外商(含港、澳、台商,下同)子女入学,支持优质外商子女学校扩大办学规模。

  对接收外商子女较多的学校,政府给予相应的政策扶助和经费支持,形成外籍人员子女入学的集聚效应。重点办好无锡国际学校,通过对外合作办学或直接引进优质资源,把无锡国际学校真正办成现代化、综合性、特色型,能满足在锡外商子女就学需要的品牌学校。支持办好韩国人、德国人、日本人和台湾同胞等专门学校或班级。

 

  (五)加快推进教育管理和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多元办学、学校自主、依法规范的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充分激发各类办学主体及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加快发展、科学发展。

 

  实行管办分离,实现政事分开。2005年底前,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正式挂牌运行,市属学校的管理权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划入中心,实现政府职能从“以办为主”向“以管为主”转变。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行使行业管理职能,做好全市教育的规划布局、政策导向、行业指导、监督管理以及购买公共服务、营造发展环境等工作。学校管理中心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统一管理所属学校的财务、资产和人员;承担各级各类市属学校的日常管理,考核教育教学质量和绩效。积极鼓励各类民办教育依法、规范、加快发展,与各类公办教育一视同仁。

  理顺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全面推进“政府负责、以区为主”的中心城区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从2006年起,市教育局所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原则上划归各区管理,财政拨款按2005年底的基数足额划转,并给予一定补贴。教育费附加的分配比例向义务教育倾斜。积极探索义务教育阶段九年一贯制教育试点。

  创新职业教育管理模式。按照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进一步发挥政府统筹职业教育的作用,打破部门和学校类型界限,整合和利用各种职业教育资源,条件成熟后由市学校管理中心对各类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归口管理。根据“省市联办、以市为主”的要求,逐步加大市政府对全市高等职业教育统一规划、管理和指导力度。允许达到合理办学规模的公办中等和高等职业院校,在不改变国有公立学校性质,不涉及产权流转的前提下,按照民办机制运行,将管理权委托给非营利性的学校管理法人,实行政府监管下的自主管理。

  全面实行教师聘用制。面向社会招聘具备教师资格的优秀人才从教,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教师任用机制,实现中小学校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打破公办与民办学校教师的界限,允许具有教师资格的公、民办学校教师之间合理、有序地流动。在充分保障教师基本权益的前提下,不断深化教职工分配制度改革,针对不同岗位制定科学的岗位规范,教职工收入与岗位挂钩,向关键岗位和优秀教师倾斜。在逐步缩小校际教师待遇差别的同时,适当拉开校内教师待遇。在全面实行教职工聘用制的基础上,完善学校中层干部和重要岗位竞争上岗制度。

  完善校长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考核。

  完善和落实校长任期审计和离任审计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丰富教学管理经验和能力的优秀人才或知名人士担任学校校长。探索公办学校校长“公推公选”和“公推竞岗”,试行校长年薪制。在公众参与和有效监督的前提下,不断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积极探索在公办学校建立现代学校管理制度的机制和办法。

 

  (六)加快推进各类扶困助学机制建设根据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快建立扶困助学保障机制,切实加大对弱势群体接受教育的扶持力度。

 

  完善扶困助学相关政策。从2005年秋季起,凡城乡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城乡持有《残疾证》的学生;持有当地民政部门签发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总工会颁发的《特困职工证》家庭的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享受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为内容的“两免一补”政策。凡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孤儿,免收学费、书本费;上述其他资助对象减半收取学费,并酌情提供必要的生活补助。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视家庭困难情况,给予免收或减收学费、杂费和书本费。少数民族家庭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资助。继续对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免费教育;进城务工就业流动人口子女中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逐步纳入当地义务教育资助保障体系。

  建立扶困助学长效机制。上述减免有关费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由各级财政直接拨付到相关学校。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学校联动、社会参与的扶困助学长效机制。各地扶贫资金20%用于资助贫困学生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从2006年起,市政府每年筹措专项助学基金,用于补贴市本级扶困助学。各县、区设立相应的专项助学基金。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建立学生助学金,将学费收入的10%用于奖学金、助学金和学费减免。金融机构为接受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助学贷款,政府予以贴息;对贫困家庭和选学农业及其他艰苦行业职业教育的学生实行学费减免和生活费补贴。教育部门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及时掌握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三、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教育和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教育工作新格局,为教育强市建设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教育强市建设的领导,建立健全教育强市建设的目标责任制,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继续完善党委、政府定期研究教育工作、党政领导联系学校等制度,及时研究和解决教育强市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重视教育、关心教育的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的内容,由市委组织部、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联合进行考评。各相关部门要把建设教育强市工作列为本部门的重要职责,研究和制定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政策措施,共同为教育强市建设作贡献。

  完善依法治教。强化教育法制建设,加快地方立法,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多元化的办学行为和管理行为,提高全社会依法治教的自觉性。全面贯彻《无锡市教育督导条例》,健全教育督导制度,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形成对市有关部门和市(县)区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机制。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加大对教育的经费投入,形成教育投入的优先和稳定增长机制,依法保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生均教育经费逐步增长,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到2007年,全市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达到20%以上。

  强化舆论引导。新闻媒体要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教育改革发展成就的宣传,加强对广大教师敬业爱生、无私奉献的高尚品德和先进事迹的宣传,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要积极倡导爱岗敬业、热诚奉献、创新进取的优秀品质,形成师生平等、教学相长的良好氛围。在积极提高和保障教师待遇,提高教师社会地位的同时,要严格规范教师从业行为,维护教师队伍的整体形象。市政府定期表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爱岗敬业的优秀教师。

 

  各市(县)区、各部门根据本决定,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和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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