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中山纪念中学三鑫双语学校收费的批复
中价函〔2004〕41号

 

中山纪念中学三鑫双语学校是经市教育局批准成立的民办学校,根据《广东省基础教育民办学校管理规定》,为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办教育,经审核办学成本,现批复如下:

一、小学(含幼儿大班):杂费每生每学期6650元(含课本资料费、练习本费、校服费等),住宿费每生每学期2850元(含校内卫生保健、床上用品等),伙食费每生每月400元。

二、初中:杂费每生每学期7650元(含课本资料费、练习本费、校服费等),住宿费每生每学期2850元(含校内卫生保健、床上用品等),伙食费每生每月400元。

三、高中(出国留学预科):杂费每生每学年45000元(含学杂费、伙食费、住宿费、校服费、校内卫生保健费、英语强化培训费、国际课程培训费等)。

    四、校车接送费。以自愿为原则,按每生每月每10公里20元收费标准计收。

    五、课外活动费。学校组织课外等其他活动,必须坚持自愿为原则,收费标准经市教育局核准并报市物价局备案,收支实行专帐专项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除上述收费项目外,不得自定其它收费项目及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以上批复从2004年9月新学年起执行,原中价函[2001]61号文同时废止。请到我局换领《收费许可证》,使用规定的票据,并实行收费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OO四年四月六日

发表日期:2004-4-9 10:1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