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记者接到银川三中初三年级“实验班”部分学生家长反映,该校向4个“实验班”的学生乱收费。
这几名学生家长说,新学期开学后,他们给自己的孩子准备了1300多元钱。报名时,学校通知除了交书本费等二三百元外,再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学生们将剩余的1000多元钱交给了家长。但是,3月9日,学生家长突然接到学校的通知,并拿到一个户名和账号是兴庆区财政局账户凭条,让他们在此后的2天之内,必须将900元的现代信息教育实验班费打到这个账户上,否则就让学生自行选择其他班级或学校就读。
学生家长说,开学之前他们从媒体等各种渠道得知,国家已经明确规定,不得以任何名目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银川三中为何还敢冒这样的风险?银川三中:
收 费 有 依 据
3月10日下午,银川三中书记、副校长袁辉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银川三中实验班收费是有依据的,不属于乱收费。袁辉还向记者提供了收费依据———2006年1月24日宁夏教育厅宁教基[2006]57号文件和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宁价发[2001]134号文件。
这份《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举办各种“实验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第2条规定,对经自治区批准举办的收费“实验班”学校,要按照平稳过渡的原则,对现有在校实验班的学生加强管理,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并允许这部分学生自愿选择从实验班到其他班级就读。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宁价发[2001]134号文件《关于银川三中现代信息技术教育实验班收费标准复函》中,明确了银川三中收取现代信息技术教育实验班费用为每学期每名学生900元。自治区教育厅:
“实 验 班”暂 时 不 取 消
在义务教育阶段开办收费的“实验班”、“特长班”、“兴趣班”到底有多大必要?什么时间不再收费?记者就此采访了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副处长罗向虹。
罗向虹说,当初各种类型收费的“实验班”、“特长班”、“兴趣班”,是应了部分家长和学生的需求而开办的。目的是充分利用教育资源,积极开发学生智能。今年初,根据国家大政策,自治区教育厅宁教基[2006]57号文件已经明确,今年秋季新学年,从小学和初中的起始年级开始,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举办的“双语实验班”、“信息技术教育实验班”以及其他形式的各种“特长班”、“兴趣班”等,一律不得以任何名目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各种“实验班”、“特长班”、“兴趣班”的学生,与其他班级的学生同等享受国家、自治区规定的免收学杂费等有关政策待遇。银川三中“实验班”、兴庆区三小“双语班”,属于已经批准的公办学校收费班级。
罗向虹还说,根据这个文件规定,已经批准的公办学校“实验班”、“双语班”收费班级,暂时不会取消。
来源: 宁夏网☆法治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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